2001应付房屋灭失返还资金 负债类会计科目使用说明
作者: 维修资金财务软件 来源: 财政部会计司
负债类
2001应付房屋灭失返还资金
一、本科目核算房屋灭失后,按规定应返还业主、售房单位或上缴国库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。
二、本科目可按照返还的对象进行明细核算。
三、应付房屋灭失返还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:
(一)房屋灭失,按规定应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、售房单位或上缴国库的,按照应返还的金额,借记“返还支出”科目,贷记本科目。
(二)支付房屋灭失返还资金,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,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银行存款”科目。
四、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,反映应当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房屋灭失返还资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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